《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出台,有哪些事儿值得重点关注
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了吗?体育场地达标了吗?体育师资配齐配强了吗?……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将从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五个方面重点督导评估中小学体育工作。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文部分共9条,主要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方向明确
《办法》明确了中小学体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统一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内容全面
《办法》对督导评估的内容从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1. 统筹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形成强化学校体育的工作合力。
2. 教育教学。按国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学生课外锻炼,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训练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运动会等。
3. 条件保障。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强师资队伍培训,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推动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实施学校体育安全风险防控,加大体育经费投入等。
4. 评价考试。完善学校体育考试制度,规范考试考核过程,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按照规定办法建立学校体育评估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5. 体质健康。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办法》还公布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具体评估内容进行了细化设计,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
《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注:下表不含指标计算公式、备注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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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清晰
《办法》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督导评估中的职责进行了明晰规定,体现了“县级为主、市级指导、省级统筹、国家抽查”的督导评估工作思路。
1.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各中小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形成县级督导评估报告,并报市级教育督导部门。
2.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工作,汇总本市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形成市级督导评估报告,并报省级教育督导部门。
3.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每2-3年开展一次学校体育专项督导评估,形成省级督导评估报告,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4.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当年中小学体育工作重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督导评估的重点,随机确定督导对象、随机选派督导人员,进行实地督导抽查,形成国家督导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程序严谨
《办法》对督导评估实施程序从印发通知、开展自评、实地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复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因内容和学校关联度不大,在此就不做详述。
五、重视结论
《办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学校问责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督导评估结果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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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育部网站
责编 |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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